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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2月18日電 據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二七區房管局原局長翟振鋒犯挪用公款、貪污、受賄、行賄、單位行賄、濫用職權罪,被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25年。
  2012年12月,微博爆料“房妹”事件,稱一個戶口在上海市松江區的“90後”女孩,卻在鄭州某一經濟適用房小區擁有11套房產,堪稱“房妹”。隨後,鄭州市紀檢、檢察、公安、房管、土地、規劃等部門組成專案組逐一核查,問題基本查清。
  據查,“房妹”真名翟家慧,是鄭州市二七區房管局原局長翟振峰的女兒。翟家4口人,共有8個戶口。除翟振峰名下無房產外,其餘3人名下曾有29套房產。截至調查時已賣出7套,剩22套。
  2013年1月4日,鄭州市檢察院決定,正式對翟振鋒立案查處。1月15日,因涉嫌與翟振峰挪用公款,鄭州市檢察院對3名涉案人員立案並刑事拘留,這3人是:河南省路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伯昌、二七區房管局下屬企業亞龍房地產公司經理郭四喜、二七區房管局下屬企業德化步行街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會計馮松偉。此外,在翟家親屬和翟振峰妻子開辦的房地產公司先後任職的總經理蔡殿濤,也因非法倒賣拆遷安置房和經濟適用房被調查。
(原標題:鄭州“房妹”案一審宣判 其父犯多宗罪被判25年)
編輯: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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